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惠制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康玉科先生、叶崴涛先生及窦建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个人履历

康玉科先生: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共产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0年2月至2010年9月,在陕西省财政厅工作,担任会计处长等职务;2010年9月至2018年3月,在西北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3月退休;2018年9月起,在陕西天地财务集团工作,任副总裁;2020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陕西财京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所长;2021年11月起,任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监事长。康玉科先生主要擅长经济研究,先后发表论文50多篇,并著有《财经工作者文集》一书。

叶崴涛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12月至2010年9月,先后任职于拜耳(中国)有限公司、安万特医药、上海医药集团;2010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建信康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起,受杭州建信诚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出任康惠制药监事,2019年5月离任;2015年5月起,任上海醴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江苏拜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上海兰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

任上海神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任上海纽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建信康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力达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昆山益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窦建卫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共产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副主任医师。1987年9月至1992年7月,就读于陕西中医学院中医系;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在陕西省先锋机械厂职工医院中医科工作,医师;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就读于陕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在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工作,副主任医师;2002年9月至今,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窦建卫先生擅长药学专业基础研究及健康相关产品研发,先后主持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十余个,先后发表论文90余篇。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任职。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我们依法出席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并根据各自的专长,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我们均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各专项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董事会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我们还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媒体、网络舆论等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动态,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奠定基础,为进一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康玉科5次5次002
叶崴涛5次5次002
窦建卫5次5次002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2022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同时兼顾了对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的评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9,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91,12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26%,该方案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同时,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运用各自在行业、财务等方面的专长,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玉科、叶崴涛、窦建卫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