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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本着客观独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同时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内部控制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并在各营运环节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

二、对《关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考核及发放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一、对《关于菩丰堂原股东使用股权抵偿过渡期及2022年度业绩补偿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同意菩丰堂原股东使用股权抵偿过渡期亏损及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方案,是在考虑了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作出的,该补偿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玉科、叶崴涛、窦建卫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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