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新建生产基地及物流园区的房屋建筑物、购置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率等会计估计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23年度折旧额减少约198.22万元,净利润增加约179.76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22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率等会计估计进行复核,发现公司自2021年以来陆续投入使用的新建生产基地及物流园区的房屋建筑物、购置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实际寿命,长于原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公司新建房屋建筑物均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预计可长期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新厂区购置的设备技术更为先进、自动化程度高,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公司目前执行的预计使用年限与其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不匹配,公司如按之前的预计使用年限,一定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未来相关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类资产的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10年-20年 | 5% | 9.50%-4.75% | 10年-40年 | 5% | 9.50%-2.38% |
机器设备 | 10年 | 5% | 9.50% | 10年-20年 | 5% | 9.50%-4.75% |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23年度折旧额减少约198.22万元,净利润增加约179.76万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