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内控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由我代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内控委员会委员,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内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5名委员是来自财会、经济管理、汽车、证券金融、工商管理等领域内的专家,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亭立女士担任,具体如下:
姓名 | 专业 背景 | 现任职务及最近5年工作经历 |
刘亭立 | 财会 | 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亚 | 经济管理 | 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宁波斯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
侯福深 | 汽车 | 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国汽(北京)汽车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智能汽车融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国汽轻量化(江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
顾鑫 | 证券与资产管理部 | 现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常瑞 | 工商管理 | 现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货车之家(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卡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2年11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股东大会选举出了第九届董事会,并于2022年11月21日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内控委成员,有效地保证了审计/内控委员会工作的延续性,具体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 | |
主任委员 | 谢玮 | 刘亭立 |
委员 | 王珠林、王文伟、顾鑫、常瑞 | 李亚、侯福深、顾鑫、常瑞 |
二、审计/内控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内控委员会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1、2022年3月11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4月8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2021年度对北京宝沃相关事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2年4月18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5月25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能源商用车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年8月19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2022年10月19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2022年11月3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二手车平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2年11月24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9、2022年12月20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内控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审阅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发表意见情况详见福田汽车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审计/内控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负责人沟通确认2022年福田汽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审阅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召开沟通会对2022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年审情况的汇报并出具审阅意见;年审期间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认真审阅财务报告并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标准,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内控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费用标准科学、公允。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均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审计中未发现重大异常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监督及评估福田汽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执行审计工作计划。每季度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2年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于2022年度结束后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督导公司审计部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审阅了审计部提交的检查报告。
公司审计部于2023年对2022年9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检查,审计委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有关检查结果的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请各位董事评议。
报告人:刘亭立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