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2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届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部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就2021年年报审计进度及审计重点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二)2022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届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2022年8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表决。
(四)2022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工作情况
1.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在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场之前,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提出相关意见:公司年度审计前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同意2022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该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请公司财务部高度重视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沟通。
3.加强与审计机构沟通,履行督促职责。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了2022年年报审计进展及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我们与审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等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同时根据相关要求,督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审计,并将有关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给审计委员会。
4.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发表意见。审计机构在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对其进行了审阅,形成意见如下: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并在2022年对内控制度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特此报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