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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具备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需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以有效执行。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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