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作为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们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有独立董事三名,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分别担任。
(一)个人履历和专业背景
赵铭: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任安徽省铜陵市社保局办公室秘书;2000年5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方正奥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1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CEO;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前海九慧金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并兼任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及高级顾问;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敖然:男,1963年11月出生,回族,研究生学历,副编审。1985
年8月至2015年6月,先后任电子工业出版社部门主任、副社长、社长;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工信出版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童趣出版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0年10月至今,任盛通股份(002599)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浦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2005年8月至今,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全聚德(002186)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新里程(002219)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科沃斯(603486)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1年11月,陈宋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浦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2年1月,徐劲科因其任期即将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敖然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5%或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赵铭 | 5 | 5 | 0 | 0 | 0 |
敖然 | 5 | 5 | 0 | 0 | 2 |
浦军 | 5 | 5 | 0 | 0 | 1 |
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并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我们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经过审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22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协议均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公司2021年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22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已签订或即将签订交易合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200,787,000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盈利水平、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情况
2022年4月,我们就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经过审核,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理财情况
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高管薪酬情况
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我们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可以有效激励和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发布了74项信息披露公告及相关材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内部控制情况
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九)独立董事所在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编辑委员会共五个专业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分别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1项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2023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突出的经验和专长,积极推动和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认真开展各方面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切实地关注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