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银国际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审查、监督职能,有效开展工作。现就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军先生、丁伟先生、王宇女士和非独立董事郭旭扬先生等4名董事组成,其中李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普华永道对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中银证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银证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中银证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中银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关于中银证券内部控制有关报告的议案》、《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中银证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母基金的议案》。会议审阅《中银证券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并听取普华永道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审计部修订的《中银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问题整改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上审阅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三季度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普华永道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委员姓名 | 参会次数/会议次数 |
李军 | 7/7 |
丁伟 | 7/7 |
王宇 | 7/7 |
郭旭扬 | 7/7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次会议,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文件,为履行职责做了充分的准备。会议议题讨论过程中,各位委员依托自身的专业背景、经验提出了中肯的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要求事务所结合2021年市场及公司发展情况,重点关注期货子公司发展情况、评价以公允价值计量分类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的合理性等。要求事务所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流程设立的完善性进行评价,重点关注人力、财务、风险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利润分配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审计部完成了公司分支机构常规审计、总部业务部门审计检查,范围涉及经纪业务、信息技术管理、金融产品销售、采购管理等。审计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在优化管理制度、督促整改等方面给出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认定结果,督促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整改与落实。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报告》,审议2021年下半年、2022年上半年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