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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2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比中光”)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1,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99元,共计募集资金1,239,630,99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1,981,549.5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177,649,440.50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2年7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09,421.7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1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6号)。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期末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15,734.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9,258.81
利息收入净额C2977.1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59,258.8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977.1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7,452.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57,481.26
差 异G=E-F-28.94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印花税28.9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指引第2号》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2年6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2年7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微视科技有限公司、奥诚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2年9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955088020423460093129,977,021.52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7559261922106082,585,967.00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755961273010208977,338.04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755961275610708721,489.76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8110301012600629174448,997.75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440304016000037225666,973.24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33713010010039080834,854.61活期
合 计34,812,641.92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54,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54,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97.51万元。

1、本期置换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105,734.0032,390.7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
合 计115,734.0032,390.79

2、本期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06.72万元(不含增值税)。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购买金额本年收益是否 赎回期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956期6,000.0043.3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0108.8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0108.8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2,500.006.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4,000.009.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2,500.006.2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500.003.8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12,500.0095.4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17,000.00130.5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4,000.004,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定期存款20,000.002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定期存款30,000.0030,000.00
合 计129,000.00512.9754,000.00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将按季度归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上一季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是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有利于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底层技术优势,拓展新的技术应用场景,拓宽现有业务的市场边界,保证商业可持续性,但该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奥比中光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比中光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比中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5,734.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258.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258.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176,292.03105,734.00105,734.0049,258.8149,258.81-56,475.1946.5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86,292.03115,734.00115,734.0059,258.8159,258.81-56,475.1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97.5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将按季度归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上一季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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