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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2022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能清联系方式:0755-23953842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荣辉联系方式:0755-23619561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号),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比中光”)已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30.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96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29.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万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信建投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奥比中光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奥比中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光经营情况,对奥比中光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光经营情况,对奥比中光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2年度,奥比中光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2年度,奥比中光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奥比中光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奥比中光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奥比中光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奥比中光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但未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2年度,奥比中光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奥比中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奥比中光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奥比中光未发生相关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奥比中光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2022年度,奥比中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奥比中光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的主要原因是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相关产品目前仅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因此公司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同时,为把握行业发展的窗口期,抢占未来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公司按照“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进行技术研发储备布局;在人才、技术战略方面,公司围绕中长期布局规划仍保持着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导致短期营业毛利规模还无法覆盖中长期布局投入需求。若公司不能尽快实现盈利,在短期内无法

完全弥补累积亏损,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5,004.81万元、-28,978.29万元、-33,849.16万元。公司亏损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部分下游客户需求受经济下行影响较大,导致3D视觉感知技术在线下支付应用场景的渗透步伐放缓;同时,为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在销售、管理及研发方面仍然保持较高的投入力度;此外,公司前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较大金额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综上,导致公司2022年度亏损。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3D视觉感知技术迭代创新的风险

目前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包括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结构光技术产品为主,其他技术处于产品上市初期或还在研阶段,存在技术迭代创新不达预期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3D视觉感知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当前公司多项技术产品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同行业公司对于核心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对原有核心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和新人才的引进,则存在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1、应用场景的发展或商业化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产品的应用场景主要包括生物识别领域的线下刷脸支

付、智能门锁场景,AIoT领域的空间扫描场景、机器人场景、消费电子领域的智能手机场景以及工业三维测量领域等。上述应用场景大多还处于发展初期,内外部的影响因素较多,增长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除此之外,3D视觉感知技术的产品应用和技术布局需要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前瞻性基础技术研发、产业化技术研发等工作。目前,公司上述产品和技术布局的应用场景仍属于中长期市场,是否能够如期商业化、商业化规模是否能达到足够市场容量以及公司的技术产品是否能够匹配规模商业化需求均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不能保持稳定增长,将会对公司“高强度研发投入—应用场景收入增长—反哺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商业模式的持续性带来不利影响。

2、部分关键器件外采及委托加工等方式带来的供应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激光发射器、感光芯片等关键器件,并通过委托加工等方式进行部分生产环节加工,存在关键器件外采及委托加工模式带来的供应链风险。一方面,如果关键器件供应不稳定或需要替换,短期内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生产及质量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如果公司不能同时管控好多种生产模式,做好产品质量管控及技术保密,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发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174.61万元,占本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5.82%。未来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降低或将导致公司产品大幅降价,公司可能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毛利率水平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市场竞争程度、产品更新换代因素的影响。未来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各类3D视觉感知产品随着量产而出现价格整体下降的趋势,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无法维持较高水平或下降的风险。

3、政府补助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4,339.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12.40%。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系基于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未来获得政府补助的金额显著下降,将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六)行业风险

3D视觉感知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基础共性技术,随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各部委及省市地区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产业链和各场景应用不断发展完善,近期部分地方立法对个人信息采集和人脸识别应用范围进行约束,对企业在数据应用合规性、数据安全技术上提出更高要求,人工智能的应用难度会逐步提升,可能在短期内对人工智能发展产生一定阵痛。

公司产品应用取决于下游应用行业发展,同时公司也积极拓展一些应用层面技术。一方面,如果数据合规和科技伦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下游个别行业的发展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更多挑战,例如市场需求放缓、技术需求提升;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员工违反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或数据合作方、客户等违反协议约定或基于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数据不当使用或泄露,则可能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数据合规方面的诉讼或纠纷,并可能对公司的研发、销售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政经环境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宏观环境异常复杂,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法规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各政府部门不断出台支持政策,3D视觉感知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产业链日趋完善,应用场景关注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给公司相关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产业宏观环境和政策环境。但未来若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如产品市场需求动力不足、消费回暖不及预期等,将为公司及行业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奥比中光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1-12月2021年1-12月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350,048,102.91474,152,719.78-2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782,905.27-311,275,331.4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491,610.84-301,534,829.7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80,612.92-27,082,339.53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12月末2021年12月末本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31,013,797.612,296,567,960.6240.69
总资产3,427,187,520.542,554,282,149.4634.17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12月2021年1-12月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7-0.8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7-0.8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0.8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6-13.27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9-12.86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8.7381.73增加27.00个百分点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2年度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部分下游客户需求受到较大冲击,导致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为把握行业发展的窗口期,抢占未来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公司在人才、技术战略方面围绕中长期主动布局规划,仍保持着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还无法覆盖中

长期布局投入需求,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亏损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优势—3D视觉感知全栈式、全领域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科学合理的技术体系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重要保障。公司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通过对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核心技术的深入研究,开发出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传感器、dToF单线激光雷达及工业三维测量设备,同时积极布局了面阵dToF、面阵Lidar等前沿技术,以适用于不同应用领域或场景。通过对3D视觉感知技术全领域、全栈式的研发布局,公司不仅纵向具备了从底层到应用层、软硬件一体化的系统级开发设计能力,而且横向具备了不同技术路线间相互借鉴和促进的研发创新能力,进而实现了对3D视觉感知技术的深度理解和融合创新,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支撑公司保持细分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先后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应用”、“3D视觉感知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近年来,公司“微型3D智能传感器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获2020年度第十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3D视觉芯片及全平台兼容的高分辨率光学测量系统”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结构光深度相机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一等奖”等。2022年度,公司“面向3D视觉感知的结构光深度计算引擎芯片”获得“深圳市技术发明二等奖”、“大视野高分辨率的消费级机器人3D视觉系统”获得“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面向海陆交通安全的视觉理解及其计算优化关键技术与应用”获得“2022年度CSIG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495项,取得授权专利640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54项。

(二)人才优势—光学测量基因深厚、多学科交叉的核心团队

优秀的创新人才团队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重要支撑。公司集聚海内外尖端人才,打造了一支由芯片、算法、光学、软件、机电设计等多学科专业背景人才组成的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队伍。公司创始人黄源浩先生是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国际知名光学测量专家,曾先后在4个海外科研机构从事光学测量相关的博士后研究,是国内3D视觉感知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以创始人为核心搭建的研发团队,在芯片设计、算法、光学等领域吸引了一批高端人才和专家,多数拥有海内外知名大学教育背景,具有很强的全球视野。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大多拥有十余年的实战经验,多年来并肩攻克了诸多技术难点,形成了公司在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方面独有的方法和经验。凭借对3D视觉感知技术的深刻理解,公司建立了成熟有效的多学科协同研发机制和研发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独有的核心人才优势和特色。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博士48名(含18名博士后),国家级人才计划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7名、各类深圳市高层次人才17名;研发人员数量592名,占比约60%。同时,公司于报告期获批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我国人工智能3D传感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三)产业链优势—集聚全球性供应链和行业头部客户的上下游资源

3D视觉感知产业链经过近十年的不断探索、研发及应用,已形成一条包括上游、中游、下游和应用终端的产业化链条。3D视觉感知产业链长,涵盖上游的元器件供应商或代工厂、中游的3D视觉感知方案商及下游的各类应用场景客户,在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形成了较高的行业门槛和壁垒。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企业,技术能力覆盖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近年来凭借出色的产品研发能力、百万级的产品量产保障及快速的服务响应能力,已成为全球3D视觉传感器重要供应商之一,在产业链方面形成了明显的先发优势。

公司目前已具备上游环节中的传感器模组生产商能力、中游环节中完整的3D视觉感知方案商能力及下游环节中的各类应用算法能力,与各行业头部客户建立的良性合作关系也反向推动了公司产品的升级迭代,促进了公司对各细分行

业的进一步深度理解,进而定义出更适配行业需求的产品。同时,很多龙头客户与公司共同进行合作开发,优先选择成熟产品实现大规模量产,进一步拉大了公司与竞争对手的差距。

(四)量产优势—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实现百万级规模的生产能力3D视觉传感器的构造精密,生产工艺复杂,量产难度高,能否实现大规模量产是衡量一家企业是否全面掌握 3D视觉感知技术的核心评价指标之一。

公司系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少数企业之一,作为行业的先行者,公司成立初期即自主进行专用生产设备的开发,自主设计生产工艺、测试工具和测试流程,自主研发标定与对齐、自校准与补偿等多类核心设备及关键技术。公司2015年成功实现了3D视觉传感器量产,2018年成功突破了百万级量产交付,自建工厂已于2020年7月投产,为支撑大规模需求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成功开发并规模量产出被众多细分行业龙头应用的3D视觉感知产品,产品性能满足各应用场景高标准要求,对标国际科技巨头。2023年度,Aspen Core在中国IC领袖峰会上发布了“2023中国IC设计Fabless100排行榜”,公司被评为“TOP 10传感器公司”之一,彰显了市场对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高度认可。未来随着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和量产成本的持续降低,也将加速3D视觉感知技术在其他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和渗透。

(五)品牌优势

公司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致力于将3D视觉感知产品应用于“衣、食、住、行、工、娱、医”等领域,在生物识别、AIoT、消费电子、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已实现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公司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和充裕的资金优势,自2015年底量产以来,已先后服务全球超过1,000家客户及众多的开发者,包括OPPO、蚂蚁集团、捷普、牧原、中国移动、Matterport、贝壳如视、江博士等行业龙头,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品牌形象。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的系统性设计、全栈式优化的技术研发实力,秉承“成就客户 追求卓越 奋斗共赢 长期主义”的企业价值观,更好地满足

下游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第十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深圳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等奖项。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深圳市技术发明二等奖”和“2022年度CSIG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奖项,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将依托品牌优势和资金优势,继续发挥在服务客户方面的资源、技术、管理和先发优势,致力于为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和各行各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供3D视觉感知技术支持。综上所述,2022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约为3.8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108.73%。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新产品在新市场的销售,以抵御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元)380,591,553.65387,519,899.41-1.79
资本化研发投入(元)0.000.000.00
研发投入合计(元)380,591,553.65387,519,899.41-1.7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08.7381.7327.0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00.000.00

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共1495个(其中发明专利847个),软件著作权94个;累计获得专利640个(其中发明专利254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94个。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项目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12778847254
实用新型专利8756308254
项目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外观设计专利5235161132
软件著作权339494
其他501120223
其中:美术著作权661212
集成电路551111
PCT专利3901790
合计3191831,612757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15,734.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9,258.81
利息收入净额C2977.1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59,258.8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977.1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7,452.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57,481.26
差 异G=E-F-28.94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印花税28.94万元。

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类别直接持股数量直接持股比例
1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108,903,96027.23%
2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 核心技术人员9,603,0002.40%
3陈彬董事、首席财务官0
4洪湖董事、首席战略官、 董事会秘书0
5江隆业董事、高级副总裁0
6周广大董事26,968,3206.74%
7纪纲董事0
8傅愉(Fu Yu)独立董事0
9林斌生独立董事0
10刘舒婷独立董事0
11徐雪妙独立董事0
12傅冠强监事会主席0
13漆染监事0
14王献冠职工代表监事0
15闫敏高级副总裁0
16梅小露高级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0
17王兆民高级副总裁(离任)0
18郭滨刚独立董事(离任)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能清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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