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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鉴于2022年度亏损,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978.2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8,315.32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797.44万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属于跨学科技术,涉及光、机、电、芯片、算法等多个专业,为了满足不同客户各类应用场景的要求和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服务,打造产品技术壁垒,公司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对技术进行可持续布局与战略储备;同时,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在吸引高端人才、核心底层技术

等方面持续坚持较高水平的投入。综上,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还无法覆盖中长期战略布局投入需求,公司2022年度亏损且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成长阶段,随着规模及产品技术差异化优势的进一步凸显,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升。公司未来也会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以促进研发成果的快速转化,通过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和深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基于现阶段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亏损且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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