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联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切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是董事长卜晓华、独立董事韩建、独立董事孙立倩,2022年12月,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工作。换届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董事长卜晓华、独立董事韩建、独立董事刘华。其中:换届前,由孙立倩女士担任主任委员;换届后,由刘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两届主任委员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年2月16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4月28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81、审议《关于豁免提前三日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月24日通知召开本次专委会会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 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10月2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能力、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等方面均表现出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该提议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讨论确定审计的总体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人员安排以及审计方法、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督促天健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该审计机构业务素质良好,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内部审计部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非因法律法规变更导致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度设计具有适当性。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审计委员会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使公司相关部门与天健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为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杨庆忠 韩建 孙立倩(已卸任) 刘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