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历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圆满完成各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天健很好地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恪守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并按规定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3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含税)/人,分两次支付。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综合授信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及市场销售业绩稳定增长,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以及经销商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现拟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