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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14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年8月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京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李兴全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京先生,2018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兴全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万元,与上一期(2021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无变化。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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