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094,871.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414,310.63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51,917,88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5,376,390.4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044,194.41元。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财务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需求,保障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