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复旦复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2023-015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该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

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一)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五)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