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2年度工作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人数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刘峰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教授,从事会计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并担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uckin Coffee Inc.及公司独立董事。
艾春香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理学(动物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副教授,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兼任福建省水产饲料研究会理事长,并担任福建龙岩闽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郑鲁英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集美大学副教授,从事经济法、知识产权管理的教学研究工作,并担任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1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依法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2年度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股东 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 出席 | 通讯 方式 | 委托 出席 | 缺席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 出席 | 亲自 出席 | |
刘 峰 | 15 | 15 | 14 | 0 | 0 | 9 | 9 | 0 |
艾春香 | 15 | 15 | 6 | 0 | 0 | 4 | 4 | 3 |
郑鲁英 | 15 | 15 | 11 | 0 | 0 | 8 | 8 | 1 |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2/15 | 关于调整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增加担保方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3/17 | 关于开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4/28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4 | 2022/4/29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2021年度薪酬总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5/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6/13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7/12 |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9/9 |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10/27 |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0 | 2022/10/28 |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2/11/24 |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转让子公司控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2 | 2022/11/2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子公司控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3 | 2022/12/25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4 | 2022/12/26 | 关于2023年度为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们通过实地考察、电话或微信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并从我们各自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与观点。对于我们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及时关注有关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定,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客观、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独立判断,督促公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公司应当继续加强对外担保管理,积极监控担保风险。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及2021年度薪酬总额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激励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我们认为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我们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现任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峰、艾春香、郑鲁英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