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任期3年。经全体监事同意,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和材料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章妙君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章妙君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选举章妙君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章妙君的基本情况如下:
章妙君:女,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职高学历。2003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助理、内审部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章妙君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章妙君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章妙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