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591-87852574
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3]22011800053号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高速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3]2201180001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的有关要求,福建高速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福建高速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福建高速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福建高速公司实施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福建高速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福建高速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附表2
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380.49 | 133.82 | 246.67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1.05 | 1.05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0.83 | 1.08 | 1.91 | 罗源服务区物业管理服务、代缴水电服务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62.28 | 62.28 | 广告经营权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高速中油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0.53 | 142.04 | 132.31 | 10.26 | 服务区加油站出租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40.91 | 40.91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15.89 | 15.89 | 收费棚钢材 | 经营性往来 | |||
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4.00 | 4.00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闽通创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9.48 | 8.88 | 0.60 | 通信基站场地出租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96.95 | 120.76 | 171.23 | 46.48 | 加油站租赁费收入、水电费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61.67 | 33.19 | 28.48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12.69 | 159.57 | 66.38 | 105.89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9.00 | 9.00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宁德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3.00 | 3.00 | 房屋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厦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6.15 | 6.15 | 停车场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预付款项 | 31.47 | 31.47 | 预付装修招标代理费和造价咨询费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省闽通创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0.60 | 0.60 | 通信基站场地出租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7.44 | 27.44 | 管道及机柜出租收入 | 经营性往来 | ||||
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3.42 | 13.42 | 路段管理 | 经营性往来 | ||||
福州渔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54.91 | 254.91 | 路段管理 | 经营性往来 |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预付款项 | 4.65 | 19.89 | 24.21 | 0.33 | 车辆油料支出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10,000.00 | 注1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非经营性往来 |
关联自然人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10,116.25 | 1,364.50 | 639.06 | 10,841.69 | / | / |
注1:原罗宁高速公路项目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8亿元,本公司收购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时该项借款转为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入的长期借款及本公司长期应收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款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累计已还款7亿元,年末长期应收款应收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余额为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