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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会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尽在作出了必要的查询和了解后,确认如下:

“一、内部控制

(一) 本公司董事会认可其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二) 我们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自我评价。在进行评价时,我们没有利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其结果作为自我评价的基础。基于我们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我们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识别出的所有内部控制缺陷,并单独披露其中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已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 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准日后,本公司内部控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存在对内部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

二、提供的信息

(一)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1. 允许接触我们注意到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

2. 提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审计目的要求我们提供的其他的信息;

3. 允许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本公司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 所有交易均已记录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三)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由于舞弊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四)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可能影响本公司的与舞弊或舞弊嫌疑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涉及本公司的:

1. 管理层;

2. 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

3. 其他人员(在舞弊行为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

(五)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从现任和前任员工、分析师、监管机构等方面获知的、影响财务报表的舞弊指控或舞弊嫌疑的所有信息;

(六)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所有已知的、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考虑其影响的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六、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中心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2023-2024年度

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适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后1年。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等银行信贷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资产抵押、贸易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担保的上述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为确保公司对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顺利实施及担保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45.5亿元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间的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应流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劳动模范,装备中国功勋企业家,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安徽应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应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应流博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霍山衡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应流美国公司董事长,安徽应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应流材料有限公司、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应流海源复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 欣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东方航空公司飞行员、机长、安徽应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霍山衡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霍山衡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涂建国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霍山县佛子岭渔场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安徽霍山应流铸造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总会计师、经理等职。现任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董事。

姜典海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安徽应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安徽应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采购总监。

徐卫东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

兆峰陶瓷(安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安徽应流机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董事。

杜 超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事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翌庆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理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第八届安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兼任教育部2018-2022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理事、安徽省金属学会副理事长。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主持国家、部省科研项目10多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SCI收录40余篇,EI收录40余篇。

王玉瑛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合肥手表厂会计主管,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安徽金瑞安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筑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郑晓珊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供职于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合肥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现任职于安徽容诚税务师事务所,擅长企业税务工商注销、公司股权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人份额转让、企业重组及IPO全流程税务服务。任职安徽容诚税务师事务所期间,主要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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