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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标的资产经过具有资质中介机构的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编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六、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优化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

七、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资格、提名方式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发现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德贵、张小燕、钟芳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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