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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家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王洪卫(已卸任)、李路、颜苏、李清伟(补选)。2022年10月28日,王洪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清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李清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相应接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均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王洪卫先生,男,1968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浙江富阳农业局职员,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上海金融学院院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上海财银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链之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卫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路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金融创新实验室负责人、研究员、博士后研究员。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金融学副教授,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公司独立董事,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颜苏先生,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上海华益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李清伟先生,男, 1963年生,北京大学博士,上海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曾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王洪卫66002
李路77002
颜苏77002
李清伟11000

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前,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会详细阅读董事会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明材料。在会议上,审慎、认真、勤勉地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参加董事会和在相关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会议,未发生缺席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阅读和分析,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责任,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2022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五)聘任或更换审计机构

2022年度,公司未更换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公司经营规划、内部控制等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充分运用各自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全年共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5份。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在公司的配合支持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洪卫(已卸任)、李清伟、李路、颜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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