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王翔、张璇、高洪波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8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244万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在上述归属期内实施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以下无正文)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仅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王 翔(签字):
张 璇(签字):
高洪波(签字):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