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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我们作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292,647.65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数773,559,852.95元,减去2022年提取盈余公积12,329,264.76元,2022年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4,523,235.84元。

考虑到公司2022年末短长期借款金额较大,且子公司正太新材二期新增60万吨二氧化钛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具备同业扩张的条件和能力,在综合考量行业状况、发展机遇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事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对2023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

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3年4月25日(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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