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上市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号)核准,同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493.84万股新股。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2,999,9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999,996.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到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412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45,403,942.8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628,98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351.35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 010900121310801
6,612,969,996.29
3,528.14
活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 562040100100101364
2,000,000,000.00
37,742.08
活期平安银行北京学院南路支行 11016281166007
3,832.07
活期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136
10.36
活期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605020
19,791.00
活期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030
15.59
活期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103
30.06
活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606
402.05
活期合 计
8,612,969,996.29
65,351.35
备注: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6,445.01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045,403,942.83元,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5月27日,上市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71,4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部分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部分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3071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上市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16年6月1日完成。
2、2016年6月27日,上市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33,991,052.6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项目部分的自筹资金。其中,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置换金额246,543,824.56元;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置换金额461,969,198.47元;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置换金额325,478,029.6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
项目部分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项目部分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3169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项目部分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16年7月15日完成。
安信证券已对上述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置换的保荐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2,889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3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2,889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62,898.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于2019年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地块对外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国开东方将A01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
权一并出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和2020年1月2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01)。
2022年3月10日,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2019年1月签订的《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签署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和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3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东方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和东方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10,000,000.0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5,403,942.8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期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国开东方 |
股权收购
项目
未变
更
1,860,000,000.00 1,860,000,000.00
——
1,860,000,000.00
0.00
100%—————— 否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
项目
未变更
1,350,000,000.00 1,350,000,000.00
—— 1,360,206,494.8210,206,494.82
100.76%
2023年12月31日
(备注1)
—— 否
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
项目
未变更
1,220,000,000.00 1,220,000,000.00
—— 1,228,496,445.048,496,445.04
100.70%
2023年12月31
日
—— 否
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 未变更 | 2,180,000,000.00 | 2,180,000,000.00 | —— | 1,596,701,002.97 | -583,298,997.03 | 73.24% | 2023年12月31日 | -1,878,323.78(备注2) | —— | 否 |
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 | 未变更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 | 2,000,000,000.00 | 0.00 | 100% | —— | —— | —— | 否 |
合计 | —— | 8,610,000,000.00 | 8,610,000,000.00 | —— | 8,045,403,942.83 | -564,596,057.17 | —— | —— | -1,878,323.7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项目情况说明 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于2018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B地块、C北侧地块都已具备上市条件。2022年,北京共5个批次集中供地,C北地块于第二批次上市,但由于所处时点客户对房地产期房担忧加剧、预期悲观、房价上涨预期减弱等因素影响,房企拿地意愿降低,C北地块再次流拍。C北地块临近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作为区域内现存唯一的住宅地块,且临近规划地铁站和中央民族大学,公司将根据政府收储计划,推进C北地块上市并收回一级开发投资成本及收益。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已建但未完成交房的仅剩西阙台项目,该项目共14幢楼,13幢完成竣备并取得了房产证,剩余1幢工程已达竣备条件,正在完善竣备手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
民币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
个月。截止2022年3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2,889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62,898.00万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备注: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截止2022年末累计实现效益87,587,467.40元,本期未实现效益的原因为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
块尚未入市。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截止2022年末累计实现效益197,474,376.29元,本期实现效益为负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交房的面积较少。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日
周宏科
马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