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5.00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50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38.5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聚东、余卫、潘立贤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注销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合计84名,可行权数量合计769.50万份,行权价格为3.06元/股。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张聚东、余卫、潘立贤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4、关于修订《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