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7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3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4
议案七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35议案八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8
议案九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2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 ”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11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平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8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9 |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2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月10日 | 1、《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19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1、《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2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3、《关于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5月19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11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张志平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刘聪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关于提名曾国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李焰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王红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13《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1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15《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3.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4.02《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03《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5、《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年8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8月31日 |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10日 | 1、《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补选李焰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1日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3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31日 | 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张志平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刘聪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曾国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李焰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王红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何启明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5.02《关于选举邹波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工作进行了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并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管的候选人名单。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的有序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志平 | 否 | 7 | 6 | 0 | 1 | 0 | 否 | 3 |
刘聪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曾国强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李焰文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王红强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吴伟锋(离任) | 是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及原材料价格高企的背景下,公司强化组织建设,优化运营管理,发挥研发创新优势,深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 亿元,同比下降12.40%。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一)储能业务驱动力增强
报告期内储能行业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公司积极应对市场需求,专注便携储能与户用储能业务。在服务好老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客户,新增DURACELL等客户。在行业与客户双重驱动力的加持下,报告期内,公司储能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实现销售收入2.92亿元,同比增长128.46%。主要受欧洲地缘政治和渠道库存等因素的影响,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业务实现收入12.32亿元,同比增长
0.09%。消费电子类电池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53亿元,同比下降9.10%。
(二)强化研发,技术创新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在锂电基础技术研发和应用产品研发上有进一步的提升,开发了基于深度优先的优化算法,连接片过流能力提升50%。开发了400V高压动力电池解决方案,有效满足了客户高端产品对大功率输出的需求。公司在2022年末开始投入生产的大圆柱电芯具有高安全、长寿命、低温
使用等特点,可通过单体电池针刺试验,可兼容多种化学体系,适用于电动两轮车和储能产品等。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研发创新机制的建设,加强高级专业科研人才引进力度与完善人才梯队培养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和推行IPD,优化相关流程。
(三)布局产能,供应保障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管理数据化建设与IMS系统实施推进,通过有效整合及持续优化订单管理,提升物料交付及齐套水平,完善生产计划管理模式,加强电芯等战略资源的管控,提高了产线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有效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司新总部大楼建成,为公司后续的产能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战略供应商合作,保障了优质小圆柱电芯的供应,同时,首条34系列大圆柱自动化产线建成,进一步促进公司后向一体化进程,公司电芯自供率有望提升。
(四)流程优化,组织能力建设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推动流程全面优化管理,从业务链、职能链和支撑链进行覆盖公司各部门、各业务的的流程建立、流程优化、流程运行、流程改进、流程维护。统一管理机制,形成标准化业务规则,提高对决策的支持度。
公司坚持对人才管理制度的优化,一方面坚持人才引进计划,建设全面化、年轻化、创新化的人才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建立从校(社)招人才到中高层干部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迭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提升人力资源数据化和数字化管理能力。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五、董事会2023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双碳”背景之下,新能源将会在全球能源革命与经济发展的征程中展现出更为强大的内驱力量。在锂电池行业快速增长的情况下,2023年,公司将紧紧围绕“三驾马车,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继续加大储能电池和轻型电动车用电池的研发与市场投入,并积极开拓轻型电池其他细分领域的市场机会。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聚焦产品质量、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加快全球化布局,进行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进一步加强核心供应商和核心客户深度合作,实现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份额提升。
1、专注轻型电池赛道
公司将持续开拓电助力车、电动摩托车、便携储能及家用储能的海内外电池市场。根据不同领域产品的技术特点,提供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设计方案,打造兼顾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的电池产品。电助力车电池领域,公司将继续深耕欧洲电助力车市场,深化与欧洲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欧洲电助力车市场持续发力。电动摩托车电池领域,公司将把握东南亚和印度电动摩托车市场电动化的发展机会,积极布局电动摩托车电池项目,获取摩托车“油改电”的市场红利。家庭储能领域,公司将把握南非户储市场的发展机会,强化与当地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凭借当地经销商的渠道优势和资源优势,保证公司在南非市场的出货保持稳步增长。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进入欧洲户储市场的机会,持续开拓海内外新客户。便携储能领域,公司将在服务好老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客户,提高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在北美市场的出货量。
2、加强技术创新。
公司将在研发人员引进、研发设备购置和研发环境改善方面进一步加强投入,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对现有产品,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可靠性,并结合最新用户需求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同时,持续关注行业发展的最新前沿技术,紧跟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
速度,争取以先进技术驱动公司市场持续发展。未来,公司争取在大圆柱电芯快充、仿真技术的深入应用、数字化设计和人工智能导入等技术上有所突破。
3、持续加强组织能力建设
2023年公司将在组织化、数字化层面加强投入,持续变革。持续迭代IMS管理系统,IPD管理体系,加强组织能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加大成本管控力度。推进高质量制造与可持续绿色发展,追求高质量成长。报告期末,公司的新总部和电芯生产基地投入使用。未来,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产能,持续探索轻型电池领域,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19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5月19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8月11日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4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8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8月31日 | 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
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
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届独立董事履职。
2021年12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伟锋先生向董事会提出离职申请,因其离职将导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故其辞职申请自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独立董事后生效。2022年1月10日,股东大会选举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李焰文先生、王红强先生。
2022年8月,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换届前后,独立董事人员没有发生变化,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为李焰文先生、王红强先生。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焰文(召集人)、王红强、吴伟锋(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焰文(召集人)、王红强、吴伟锋(离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红强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红强(召集人)、李焰文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王红强,男,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本科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有色冶金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今在广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现更名为化学与药学学院)任教;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副院长;2010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郑州向日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广西高校“新能源电化学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16年12月至今任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9年7月至今任广西化学化工学会理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李焰文,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司法鉴定人等多种执业资格,是广东省财政厅、科技厅、东莞市财政局财务专家库成员。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任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教师;1993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8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13年4月至2019年2月,任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历任广东上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吴伟锋(离任),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并于长江商学院取得EMBA学位。2001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2005年12月至今,任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7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弘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10月至今,任深圳义达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瑞淇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注:独立董事吴伟锋已于2021年12月24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因此报告期内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次数 | |
王红强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李焰文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吴伟锋(离任) | 0 | 0 | 0 | 0 | 0 | 否 | 1 |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4月19日、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于2022年2月26日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七)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000万元,该次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审议。
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请审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5-001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300,869,859.79 | 2,216,819,092.84 | 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192,195.55 | 125,789,557.35 | -1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3,057,160.71 | 142,642,493.77 | -13.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1.44 | -23.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9% | 15.96% | 下降6.67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956,925.20 | 29,264,656.27 | -308.30 |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总资产 | 2,590,888,022.55 | 2,219,654,774.95 | 16.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5,342,388.22 | 1,140,621,168.88 | 6.55 |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90,888,022.55元,同比增加371,233,247.60元,增长16.72%,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货币资金 | 447,143,688.45 | 505,422,668.84 | -11.53 |
应收票据 | 39,360,197.97 | 62,833,609.14 | -37.36 |
应收账款 | 497,834,273.53 | 532,610,082.80 | -6.53 |
预付款项 | 17,307,268.16 | 18,574,808.14 | -6.82 |
其他应收款 | 181,897,339.37 | 34,158,158.02 | 432.52 |
存货 | 504,179,447.99 | 549,054,355.32 | -8.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77,449.59 | 0 | 1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3,581,645.82 | 11,516,923.12 | 17.93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2,181,310.88 | 1,714,170,605.38 | -0.70 |
长期应收款 | 4,172,265.57 | 0 | 1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固定资产 | 258,082,435.11 | 127,276,793.21 | 102.77 |
在建工程 | 390,751,959.01 | 165,016,823.91 | 136.80 |
使用权资产 | 87,980,537.64 | 50,488,032.07 | 74.26 |
无形资产 | 65,919,906.25 | 65,063,725.37 | 1.32 |
长期待摊费用 | 19,114,348.75 | 15,227,003.55 | 25.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62,119.68 | 7,737,939.05 | 89.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23,139.66 | 44,673,852.41 | -59.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8,706,711.67 | 505,484,169.57 | 75.81 |
资产总计 | 2,590,888,022.55 | 2,219,654,774.95 | 16.72 |
资产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期末应收票据较去年同期下降37.36%,主要是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票据减少;
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去年同期增长432.52%,主要是支付爱尔集战略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1.638亿;
期末固定资产较去年同期增长102.77%,主要是机器设备增加;
期末在建工程较去年同期增长136.80%,主要是新建厂房项目工程,以及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机器设备增加;
期末使用权资产较去年同期增长74.26%,主要是新增厂房租赁;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去年同期增长89.48%,主要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
加;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去年同期下降59.66%,主要是预付设备、工程款期末余额减少;期末长期应收款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转租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371,396,935.68元,同比增加295,557,916.76元,增长27.47%,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短期借款 | 202,322,341.55 | 159,801,751.60 | 26.61 |
应付票据 | 294,981,437.64 | 267,462,877.55 | 10.2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705,343.00 | 0.00 | 100.00 |
应付账款 | 329,316,870.55 | 366,091,406.20 | -10.05 |
合同负债 | 46,489,243.96 | 43,231,153.24 | 7.54 |
应付职工薪酬 | 39,135,970.55 | 44,416,668.81 | -11.89 |
应交税费 | 4,151,661.96 | 4,155,004.28 | -0.08 |
其他应付款 | 12,908,977.61 | 13,946,288.46 | -7.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269,103.31 | 9,770,485.77 | 353.09 |
其他流动负债 | 39,665,429.99 | 115,530,520.92 | -65.67 |
流动负债合计 | 1,020,946,380.12 | 1,024,406,156.83 | -0.34 |
长期借款 | 250,954,300.00 | 0.00 | 100.00 |
租赁负债 | 87,478,792.62 | 44,935,456.30 | 94.68 |
预计负债 | 10,831,164.03 | 6,497,405.79 | 66.70 |
递延收益 | 1,144,947.09 | 0.00 | 1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351.82 | 0.00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0,450,555.56 | 51,432,862.09 | 581.37 |
负债合计 | 1,371,396,935.68 | 1,075,839,018.92 | 27.47 |
负债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期末租赁负债较去年同期增长94.68%,主要是新增厂房租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去年同期增长353.09%,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租
赁负债以及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重分类增加;
期末预计负债较去年同期增长66.70%,主要是计提售后服务费增加以及未决诉讼;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去年同期下降65.67%,主要是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减少;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远期锁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期末长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银行长期贷款增加;期末递延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转租业务形成的税会差异。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19,491,086.87元,同比增加75,675,330.84元,增长6.62%。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股本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资本公积 | 737,646,337.93 | 737,646,337.93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534,402.98 | 936,573.23 | -1,651.87 |
盈余公积 | 42,931,494.51 | 31,643,781.03 | 35.67 |
未分配利润 | 349,298,958.76 | 270,394,476.69 | 29.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15,342,388.22 | 1,140,621,168.88 | 6.55 |
少数股东权益 | 4,148,698.65 | 3,194,587.15 | 29.87 |
股东权益合计 | 1,219,491,086.87 | 1,143,815,756.03 | 6.62 |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其他综合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651.87%,主要是汇率波动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化导致;
盈余公积较去年同期增长35.67%,主要是因为公司实现盈利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增加;
(二)经营成果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300,869,859.79元,同比2021年度增长3.79%,实现净利润111,146,307.05元,同比2021年度下降11.56%。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变动(%) |
一、营业收入 | 2,300,869,859.79 | 2,216,819,092.84 | 3.79 |
减:营业成本 | 1,895,961,915.75 | 1,769,453,160.71 | 7.15 |
税金及附加 | 1,770,723.28 | 6,849,270.47 | -74.15 |
销售费用 | 63,253,884.41 | 66,188,797.98 | -4.43 |
管理费用 | 93,543,663.79 | 87,024,808.16 | 7.49 |
研发费用 | 118,879,029.59 | 99,024,072.07 | 20.05 |
财务费用 | -17,013,132.79 | 1,611,638.62 | -1,155.64 |
其中:利息费用 | 12,202,087.70 | 5,336,110.63 | 128.67 |
利息收入 | 7,033,000.34 | 7,417,945.74 | -5.19 |
加:其他收益 | 12,864,553.18 | 5,881,443.60 | 118.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88,995.93 | 0.00 | -1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05,343.00 | 0.00 | -1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74,534.51 | -14,028,538.10 | -90.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376,132.54 | -18,401,051.87 | -0.1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10,185.16 | -368,704.09 | 499.4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083,137.80 | 159,750,494.37 | -26.71 |
加:营业外收入 | 218,482.88 | 165,208.50 | 32.25 |
减:营业外支出 | 7,357,564.01 | 25,146,472.35 | -70.7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9,944,056.67 | 134,769,230.52 | -18.42 |
减:所得税费用 | -1,202,250.38 | 9,091,935.07 | -113.2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146,307.05 | 125,677,295.45 | -11.56 |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74.15%,主要是因为缴纳的附加税减少;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1155.64%,主要是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导致;利息费用较去年增长128.67%,主要是因为银行贷款增加以及票据贴现增加导致;
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远期锁汇业务产生结汇损益以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90.91%,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减少;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499.45%,主要是转租厂区宿舍处置使用权资产导致;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70.74%,主要是因为2021年凯德子公司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2.25%,主要是因为扣款收入增加;
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113.22%,主要是因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导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956,925.20 | 29,264,656.27 | -308.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401,528.90 | -354,079,438.64 | 3.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308,606.07 | 684,556,212.50 | -49.85 |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08.3%,主要是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支付爱尔集战略采购履约保证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9.85%,主要是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请审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请审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4,507,527.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30%。
如在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七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较大金额的国际业务外汇收付业务,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稳定经营业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0,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五)交易期限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中心定期根据外币应收账款预期余额的一定比例,并结合销售部对客户订单每月滚动预测金额,提出远期外汇结汇交易的申请金额,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将依照相关资金、投资、业务等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风险报告、风险处理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流程,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4、为防止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延期交割,公司将加强订单的追踪,提升回款预测准确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余额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额度, 汇率变动风险可控。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情况。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八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相关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九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下是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6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
首席合伙人 | 谢泽敏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66 | ||
2022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941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超过500人 | ||||
2021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18.6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16.36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6.35亿元 | ||||
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19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2.4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2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签字项目合伙人 | 姚翠玲 | 2009 | 2008 | 2008 | 2023 | 柳化股份、杰美特、沃森生物等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丁诗嘉 | 2022 | 2016 | 2022 | 2023 | 无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汤艳群 | 2000 | 2010 | 2010 | 2023 | 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桂东电力、万顺新材、桂东电力、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