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路德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路德环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为3,200.00万元,用于对控股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蔺路德”)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其中2,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投资总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总额 |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400.00 | 15,000.00 | 18,400.00 | 11,800.00 |
2 | 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 | 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 | - | - | 3,315.46 | 3,200.00 |
3 | 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 |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合计 | 38,400.00 | 35,000.00 | 41,715.46 | 35,000.00 |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对应的专户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9,431.96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现金管理收益859.3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301.71万元,手续费支出0.58万元。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14,123.13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123.13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10,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古蔺路德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 338,070,112.00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4,196,226.40 |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204,247,795.60 |
加:报告期末累计利息收入 | 3,017,062.63 |
减:报告期末累计手续费支出 | 5,768.22 |
加:报告期末累计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8,593,876.31 |
募集资金余额 | 141,231,260.72 |
减:报告期末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 100,000,000.00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1,231,260.72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及古蔺路德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123.12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古蔺路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及古蔺路德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尽管公司及古蔺路德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古蔺路德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古蔺路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古蔺路德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不超过14,123.12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古蔺路德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古蔺路德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古蔺路德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123.12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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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樊长江 | 张翊维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