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因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修订,本着谨慎、适宜、必需的原则,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适应性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二)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 | 第五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二)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在股东会议上发言,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 |
第七十七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5日或10个工作日(以较早者为准)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书面会议通知应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通知列明的时间内,将出 | 第七十七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5日或10个工作日(以较早者为准)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书面会议通知应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通知列 |
席会议的书面回覆送达公司。 | 明的时间内,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覆送达公司。 |
第二百三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或者确定报酬的方式由股东大会决定。由董事会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 | 第二百三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或者确定报酬的方式由股东大会决定。由董事会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 |
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5日或10个工作日(以较早者为准)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书面会议通知应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通知列明的时间内,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前款所称“工作日”,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进行证券交易的日子。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5日或10个工作日(以较早者为准)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书面会议通知应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通知列明的时间内,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前款所称“工作日”,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进行证券交易的日子。 |
第三十一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按照该股东的委托,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 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 自行或者与他人共同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 (三) 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第三十一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在股东会议上发言,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按照该股东的委托,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 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 自行或者与他人共同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 (三) 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