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常铝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6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俞文 | 宗晓丹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西 | 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西 | ||
传真 | 0512-52892675 | 0512-52892675 | ||
电话 | 0512-52359011 | 0512-52359012 | ||
电子信箱 | yuwen@alcha.com | zongxiaodan@alcha.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以工业热传递材料、热传递设备及综合解决方案为主,工业热传递业务板块作为公司传统重点经营领域及未来主要发展方向,概属“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之“铝压延加工行业”。报告期内,铝加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约为91%;此外,公司主营业务还包括洁净技术与污染控制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显著变化。 1、工业热传递业务板块下游主要面向空调与汽车市场,其中,汽车热传递材料与设备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传统能源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两大方向。公司空调产品主要为空调换热铝箔系列产品,合作伙伴覆盖包括大金、三菱、富士通、松下、美的、格力等国内外主流空调主机厂商;汽车行业以提供汽车热交换材料、成套设备及解决方案为主,合作伙伴包括Valeo、马勒、中国重汽、北汽福田、徐工机械、三一重工、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方向主要提供包括动力电池结构件材料及冷却系统材料、动力电池散热壳体、水冷板、电池箔等产品。 公司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以持续提升公司的价值链管理水平。产业布局方面,包头常铝作为公司的原材料、精加工基地,保障公司上游原材料供应并提供部分空调类产品;上市公司本部及常铝新能源、常铝科技(在建项目)主要通过对合金材料进一步深加工、开发,提供空调箔、传统汽车用产品和新能源产品(包括水冷板、电池箔等);山东新合源主要生产汽车用铝质高频焊管、精密冲压件及新能源电池壳等产品;泰安鼎鑫是集发动机冷却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发动机散热器、中冷器及成套冷却模块等,应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和发电机组等领域。 2、洁净健康工程业务板块方面,上海朗脉作为公司在该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是为制药企业、医院医疗系统、食品工程企业等行业企业提供专业的洁净技术与污染控制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服务商。专注于解决客户生产过程中的
“环境与污染控制”问题,为客户的生产车间、实验室等“洁净区”提供涵盖洁净管道系统、洁净室系统、自控系统和洁净设备及材料等在内的全面的定制化服务,以及集设计咨询、系统安装及调试、GMP验证等服务于一体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确保客户的生产过程符合GMP标准及工艺要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 | 8,370,560,896.88 | 7,100,616,697.41 | 17.88% | 6,507,582,475.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84,293,300.54 | 3,149,201,326.74 | 13.82% | 3,053,765,659.26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6,784,808,655.03 | 6,233,353,171.94 | 8.85% | 4,376,851,24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5,412,432.33 | 103,935,477.08 | -461.20% | 22,151,17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6,009,299.10 | 92,233,542.04 | -518.51% | -1,220,142.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001,619.31 | -77,751,890.51 | -83.92% | 187,794,984.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19 | 0.1306 | -461.33% | 0.02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19 | 0.1306 | -461.33% | 0.02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9% | 3.35% | -16.04% | 0.73%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427,627,960.23 | 1,830,301,466.26 | 1,786,497,086.50 | 1,740,382,14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65,225.53 | -1,812,920.69 | -104,533,785.23 | -292,830,95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682,709.81 | -5,164,955.30 | -103,399,114.01 | -300,127,939.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06,613.57 | -139,610,592.97 | -98,264,569.37 | 85,266,929.4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0,20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90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9% | 84,290,619.00 | |||||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00% | 71,602,378.00 | |||||
张平 | 境内自然人 | 3.84% | 30,552,284.00 | 22,914,213 | ||||
朱明 | 境内自然人 | 1.21% | 9,607,326.00 | 7,205,494 | ||||
周宗明 | 境内自然人 | 0.94% | 7,503,100.00 | |||||
常熟市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3% | 6,6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6% | 4,448,300.00 | |||||
夏重阳 | 境内自然人 | 0.54% | 4,330,000.00 | |||||
兰薇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701,490.00 | |||||
王伟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538,071.00 | 1,903,55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铝箔厂、原实际控制人张平先生与齐鲁财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铝箔厂向齐鲁财金协议转让其持有公司的71,602,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无限售流通股。同日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铝箔厂自愿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4,290,6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齐鲁财金行使,委托期限不低于18个月,表决权委托期间铝箔厂和齐鲁财金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2021年12月17日,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表决权委托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已由铝箔厂变更为齐鲁财金,实际控制人由张平先生变更为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兰薇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0,000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公司披露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以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依据,同时作出说明如下: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铝箔厂”)、原实际控制人张平先生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齐鲁财金受让铝箔厂持有的71,602,378股股份,占协议签署之时公司总股本的9%,同日,铝箔厂与齐鲁财金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铝箔厂自愿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4,290,61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齐鲁财金行使,委托期限不低于18个月,表决权委托期间铝箔厂和齐鲁财金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2021年12月17日,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表决权委托生效,齐鲁财金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19.59%。
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2号),核准公司向齐鲁财金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7,199,191股新股。
2022年12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57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5,453,184.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49,347.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303,836.82元,其中:增加股本237,199,191.00元,增加资本公积578,104,645.82元。
202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23年1月18日,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237,199,191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齐鲁财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08,801,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同时因受托行使铝箔厂84,290,61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齐鲁财金合计拥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达38.06%。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及控制权变更事项
1、2022年2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2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2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2 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前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 2022年12月23日,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认购对象、控股股东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承销券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2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57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5,453,184.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49,347.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303,836.82元,其中:增加股本237,199,191.00元,增加资本公积578,104,645.8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37,199,191股,由齐鲁财金全额认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月18日,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37,199,191股A股普通股股票的新增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产业基金合伙协议及资金募集事项
公司与内蒙古恒久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包头市重点产业基金稀土高新区叁号子基金终止协议》,因产业基金的外部基金合伙人投资计划变动原因,基金的资金募集工作未能如期推进,根据公司与产业基金合伙人恒久通及包头市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沟通,一致决定终止产业基金合伙协议及资金募集工作,同意终止包头市重点产业基金稀土高新区叁号子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后续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注销。已缴纳的出资及产生的利息按缴纳比例原路退回,各合伙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授权基金管理人负责清算善后事宜。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是为对包头常铝进行增资,现因产业引导基金终止募集,不具备继续推进增资包头常铝的前提条件,故拟通过产业基金对包头常铝增资事项同时终止。截止目前,包头市重点产业基金稀土高新区叁号子基金(有限合伙)已注销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