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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8,417,448.8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1,793,101.21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92,906,379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871,913.7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52%。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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