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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23-01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10:00在公司705会议室召开, 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在龙、汪为民、潘煜双、王诗鹏因出差通过线上会议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戈海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2022年度财务决算》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此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5991号)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报告》。

《2022年度环境报告书》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核查意见、天健对此发表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990号)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5,603,941.3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525,544,726.28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84,588,273.48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594,321.67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211,210,085.98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在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二〇二三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二〇二二年的实际经营及资金利用情况,对二〇二三年度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拟在二〇二三年度由本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

于2023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借款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23-025。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26。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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