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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亚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9,100,893.93元,同比下降1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21,952.46元,同比下降16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169,994.92元,同比下降192.7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实际的交易金额没有超过预计的范围,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和经营目标,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协同发展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实际情况;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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