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4号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1.8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9.344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及信用担保。
?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124,100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4%。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1.8亿元(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9.344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及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一)公司授信情况 | ||||||
公司名称 | 拟授信银行全称 | 金额 | 款项用途 | 担保方式 | 年限 | 备注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3 | 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 | 信用 | 5 | 到期续展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4.5 | 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 | 信用 | 5 | 到期续展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2 | 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 | 信用 | 5 | 到期续展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7 | 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 | 信用 | 5 | 到期续展+新增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5 | 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 | 信用 | 5 | 新增 | |
合计 | 21.8 | |||||
(二)公司担保情况 | ||||||
公司名称 | 授信银行名称 | 金额 | 担保方式 | 年限 | 其他 | 说明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1.3 | 公司自有资产抵押担保 | 至相关贷款偿还完毕为止 | 抵押物:公司位于临海市汛桥镇的2块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建筑物 | 因原该笔资产抵押担保已到期,因此需重新审批办理。 |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注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8 | 华海药业信用担保 | 至相关贷款偿还完毕为止 | ||
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注2】 | 不指定银行 | 0.044 | 华海药业信用担保 | 至相关贷款偿还完毕为止 | ||
合计 | 9.344 |
注1: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2: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4%股权,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6%股权,其余股东持有其10%股权。目前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0.1亿元并提供相应担保,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分别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1800号;
2、法定代表人:陈其茂;
3、主营业务范围: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2,800.90万元,负债总额137,879.81万元,净资产34,921.0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19,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856.6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2万元,净利润-2,659.3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工业园白果树路特1号;
2、法定代表人:系祖斌;
3、主营业务范围:医药(不含兽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销售;医药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不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业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4%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210.80万元,负债总额9,390.35万元,净资产9,820.4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8,696.3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13.8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相关机构签订有关授信及担保的协议,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21.8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9.344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及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合法可行,有助于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切实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124,100万元,均为对下属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