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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目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第1—2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3—4页

页共4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3〕5431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海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海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海药业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上证函〔2023〕519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页共4页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我们认为,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上证函〔2023〕51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海药业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147.36 7,000.00 资金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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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0.05 0.05 资金往来非经营性往来小 计185,177.53 108,119.27 5,555.98 64,994.52 233,858.26 关联自然人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 计 185,177.53 108,119.27 5,555.98 64,994.52 233,858.2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注1]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直接持股比例为85.00%,间接持股比例为8.07%[注2]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的孙公司[注3]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4]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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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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