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无以前年度发生但持续到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无违规担保行为。
特此说明。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郭云沛、薛军福、余海宗、刘泽武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