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徐勇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董事会召开了12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8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和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12 | 2 | 9 | 1 | 0 | 否 | 2 |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2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本人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参与讨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在深入研究相关情况后,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意见。2022年度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为同意意见。
2022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事项 | 意见 |
类型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月10日 |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关联方在建项目部分已建设施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4日 | 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1月23日 | 1、关于收购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股东为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对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2月20日 |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增加2022年额度及预计2023年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月10日 | 1、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关联方在建项目部分已建设施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年4月24日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2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 | 同意 |
独立意见;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 2022年5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 2022年7月8日 | 1、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 2022年9月15日 |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0月10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独立意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1月23日 | 1、关于收购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股东为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对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 同意 |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2月20日 |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增加2022年额度及预计2023年额度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2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做的履职工作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组织召开及参加会议4次。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修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2次。2022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收购广州金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3次。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审议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等事项。
(二)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所做的履职工作
2022年度本人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通过电话、邮件、会议等形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与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凡经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先都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详尽了解有关情况,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为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所做的履职工作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推动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培训与学习所做的履职工作
2022年度本人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上述机构、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