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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泰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3-011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正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隆利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财务状况、项目投资等进行了监督,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成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和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能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召开,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内容;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必要和合理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46,606,583.26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822,610,231.34元,盈余公积金为 268,501,603.18 元,资本公积金为1,902,531,208.79 元。

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3,090,302.40 元,截至2022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9,836,549.99 元,盈余公积金为263,774,109.52 元,资本公积金为2,164,339,471.07元。

由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负数,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年报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 2022 年末存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等重要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的预计信用损失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损失。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带强调事项段、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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