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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已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审计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经双方协商,拟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之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及材料,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均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报表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

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执行情况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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