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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年4月27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保理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金融机构需要,可将持有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此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授信机构、筹资方式、使用额度等事项,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各项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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