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钟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审慎表决,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9 | 0 | 9 | 0 | 0 | 否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5次股东大会。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签署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4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5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继续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5月13日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6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7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11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11月22日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2022年12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15日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专门委员会任职的情况
1、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浏览公司的公告和媒体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在2022年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中,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公司各项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内部审计等工作的高效完成提供了切实保障。
本人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慎重考察和研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
2022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情况。
3、2022年年度报告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证监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按照相关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4、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的监督能力和对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钟宇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王俊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审慎表决,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9 | 0 | 9 | 0 | 0 | 否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签署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3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3月29日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4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5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继续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5月13日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6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7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11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11月22日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2022年12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12月15日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专门委员会任职的情况
1、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浏览公司的公告和媒体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慎重考察和研究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审计计划和总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为公司各项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内部审计等工作的高效完成提供了切实保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
2022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情况。
3、2022年年度报告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证监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按照相关要求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4、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的监督能力和对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俊杰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