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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独立董事意见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公正、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未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状况良好。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三、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授权期内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薪酬方案合理。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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