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降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经营业务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资助方 | 被资助方 | 预计财务资助额度(万元) | 预计财务资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本 公 司 | 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2,000.00 | 2.40% |
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4,000.00 | 4.80% | |
小 计 | 6,000.00 | 7.20% | |
控股子公司 | 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 - |
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3,000.00 | 3.60% | |
小 计 | 3,000.00 | 3.60% | |
合 计 | 9,000.00 | 10.79% |
注:上述被资助方的资产负债率的口径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上表中百分比的小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被资助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796 |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 公告编号:2023-023 |
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系预计值,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应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相应的财务资助;各被资助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财务资助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被资助方处获得。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涉及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资助对象开展经营业务的评估及内部审计工作,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