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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

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协医疗”)、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签订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渝协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弘立、林弘远关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以50,200万元的价格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医院”、“目标公司”)100%股权,渝协医疗、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承诺本次利润补偿期间为交易实施完毕后3年,泰州医院于业绩补偿期内,对应每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实现3,108.50万元、3,778.50万元和4,113.00万元,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000.00万元。若泰州医院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渝协医疗、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补足。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额,则渝协医疗、协和医疗及林弘立、林弘远兄弟应当向公司另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实际完成及补偿情况

泰州医院业绩承诺期内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实际完成的业绩分别为3,209.66万元、3,705.59万元和3,407.65万元,累计完成业绩10,322.90万元,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的

93.84%,业绩未达标金额为677.10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泰州医院2022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评估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财字(2023)第40039号)商誉的资产组减值947.53万元,公司按《股权转让协议》,应收业绩补偿款947.53万元已于2022年计入当期损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921号),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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