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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3: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3)00410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保留意见的原因是,猛狮科技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以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出具保留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016年12月23日修订)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2.2持续经营、12.2或有事项所述,截止2022年12月31日,猛狮科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649.33万元,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404.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786.27万元,期末120,538.51万元短期借款中有113,751.36万元逾期,并存在较多诉讼事项。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2.2持续经营所述,猛狮科技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016年12月23日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猛狮科技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以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猛狮科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且不具有广泛性。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说明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和消除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和消除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受前期债务负担和流动性紧张的影响,公司债务逾期情况持续存在,财务数据受到拖累,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一直致力维护公司的经营发展,技术研发一直保有优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在正流入的状态,公司整体经营状态稳定。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困难,恢复经营活力,公司已从收缩战线、资源倾斜和筹备重整三方面开展工作。

1、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推进低效和无效资产的清理,加快了不符合公司战略及严重亏损子公司的处置和破产工作,逐步收缩公司子公司规模和经营战线,

聚焦具备竞争优势的子公司的发展。

2、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开展对外合作,引导资源向电池制造环节聚拢。公司将进一步对整体架构及人员进行调整缩编、控制费用,将资金和人力资源、研发资源汇集到电池制造环节,通过多种手段,争取早日实现铅电池业务的恢复和锂电池制造的满产。

3、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主营业务规模稳定,具备充分的重整价值。公司拟引入国企央企或上市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继续开展司法重整工作,以期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彻底出清历史包袱,恢复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将在坚定信心,强筋健体,稳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子公司市场竞争力的经营方针指导下,与子公司一起制定经营目标和实施计划,确定2023年公司重点经营项目,确保落实责任、资源保障和激励到位,以实现公司的规划与目标,并消除外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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