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3-00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
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425.9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697.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016.77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440.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基本信息
杨铭姝,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
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年、2012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孙承芳孙承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0 月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舒国平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2年10月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1号),对其出具警示函。除上述监管措施外,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刑事处罚。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4、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中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