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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等具体情况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项目
项目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万元) | 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503.14 | 22.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0,744.47 | 138.36%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545.31 | 1.07% |
存货跌价准备 | 744.91 | 1.46%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392.84 | 0.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8.61 | 0.02% |
合计 | 83,939.27 83,939.27 83,939.27 | 164.16% |
1、资产减值测试及计提方法的说明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无论
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可回收价值按下列两项金额孰高原则确定:资产的寿命期内可以预计的未来经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相关税费后净额。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方法为将该项商誉所对应的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基于其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水平、市场开拓及销售计划,以及合理的折现率,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得出所有者权益
可回收金额。或者将商誉所对应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并作适当调整,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来判断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2、单项资产计提说明
1)对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2.5亿元应收债权,100%计提减值损失,以下是具体情况说明:
沪美公司与深圳市彼岸大道参拾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彼岸大道”)于2017年9月签订了《特定权益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鉴于沪美公司与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沪美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短期资金拆借,沪美公司对公司享有不超过10亿元的应收债权,同时沪美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对公司的应收债权中的2.5亿元应收债权,以1.5亿元整的价格转让给彼岸大道。之后沪美公司向公司发出了应收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公司特定权益转让的事实,并要求公司在应收债权的还款日之日起的3日内或在彼岸大道通知付款之日起的3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至彼岸大道账户。由于沪美公司与公司资金面紧张,一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2022年7月19日,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判定公司在2.5亿元范围内,对沪美公司所欠彼岸大道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公司据此计提了对彼岸大道2.5亿元的债务,由于公司对沪美公司所欠债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被沪美公司豁免,且公司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对沪美公司有追偿权,故在确认2.5亿元债务的同时确认了对沪美公司2.5亿元的债权。鉴于沪美公司资金面持续紧张,多项资产被冻结,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净资产为负值,存在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基于审慎原则,对该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对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台鹰”)应收账款1,043.60万元、其他应收款20,434.25万元,100%计提减值损失,以下是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7月12日,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 受理申请人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台州台鹰的破产清算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台州台鹰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台州台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台州台鹰
拥有债权21,477.85万元,由于台州台鹰长期亏损并结合其业务和资金状况,公司认为该等普通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基于审慎原则,对该等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作为台州台鹰的母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和发展形成其他应收款20,431.65万元,根据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的指引,在合并报表层面将20,431.65万元信用减值损失转入投资收益。
3、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83,939.27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83,549.32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