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
务数据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郭明文) (谢 娟) (邢良文)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