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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22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关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有关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455,049,671.34元的36.94%。2022年6月28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以及符合监管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131份。

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在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基础上,力求内容详实、文字通俗易懂。同时,公司在官方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和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工作收获了良好的成效。2022年7月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深市上市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的通报》(考核期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获得最高A类(优秀)评级。这是公司自2016年上市以来首次获得A类评级。

三、不断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

2022年,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类咨询86次,回复率继续保持100%;通过7*24小时投资者服务热线0755-23838868及投资者专用邮箱IR@fcsc.com回答投资者各类咨询78次。

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活动,主动创造机会与投资者沟通互动。2022年4月15日,公司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和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举办“第一创业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回答投资者提问56个,问题回复率100%。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参加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每一位投资者的关切,文字直播观看超过50,000人次。2022年11月9日,公司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全景网联合主办的“2022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方式回答投资者提问27个,问题回复率100%。公司在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就公司特色化发展战略、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其他内容进行沟通,客观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公司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持续收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通过《舆情简报》《投资者关系月报》《要情简报》等方式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

作为优化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公司专业、勤勉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评选中,荣获“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案例奖”;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全景网“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1)”评选中,荣获“杰出IR企业”、“优秀IR团队”、“中小投资者关系互动奖”和“业绩说明会勤勉奖”。

四、将ESG纳入投资者沟通内容

公司严格落实《投关指引》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相关要求,在投资者沟通内容中增加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

2022年,公司结合国际国内ESG披露框架、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主流ESG评级体系,完善公司ESG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开发公司ESG信息披露IT系统;第二年将公司ESG履行情况与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合并披露《2021年度社会责任及ESG履行情况报告》,对公司ESG治理、ESG投资、ESG风险管理、ESG生态系统建设等工作内容及成效进行系统性披露。

2022年,通过从公司战略高度全面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从ESG治理、ESG投资、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开展ESG实践,公司进一步获得境内外ESG评级机构的认可,公司ESG实践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连续第二年入选恒生A股可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HSCASUSB),成为入选的六家A股上市券商之一;公司MSCI ESG评级从BB级提升至BBB级,成为获得BBB级及以上评级的八家A股上市券商之一;公司在标普可持续发展评估中得分位列中国内地多元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行业第二;公司获得深交所国证ESG评级AA级;获得WindESG评级AA级,得分名列Wind资本市场行业第一。

五、切实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

作为上市证券公司,公司切实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包括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生动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健全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原则,坚持专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2年5月18日,公司作为深圳券商代表,连续第三年协办由中证中小投

资者服务中心和《证券日报》主办、深圳证监局联合主办的“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深圳专场】活动。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发表《高质量发展是公司做好投资者保护的首要任务》主题演讲。

2022年5月15日至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投资者保护局指导,深圳证监局联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办的《股东来了》2022年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活动中,公司积极动员、高效组织,投资者注册量4.9万人,答题量510万次,在深圳券商中表现优异,荣获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颁发的“优秀组织奖”。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在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和深圳市证券业协会主办、公司承办的“投教同行——全面知悉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义务、依法行权维权理性参与资本市场”专项活动第27期中,公司通过体系化、品牌化的投教产品和线下投教主题活动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进行系列特色宣传,将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建议和监督作用,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均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5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地审议所有议案,发表表决意见。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共11份,确保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2022年,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9月26日召

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同时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方式,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公司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两次股东大会均设有股东问答环节,确保中小投资者可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直接沟通,从而参与公司治理。

2023年,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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