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1.《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8.《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8月23日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2022年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声明和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上市公司监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股东大会决议等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进行监督;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督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及实施;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的时效性等。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保障监事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有关文件、信息,监事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事项拥有充分知情权。监事会根据需要,向董事及高管行使建议、质询权,同时,监事会通过现场检查、审阅报告等方式对公司适时展开检查。
公司监事会人员共三位,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能够确保监事会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监事们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履职能力。2022年,公司监事会一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定期报告、计提减值及核销资产、利润分配、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及制度修改等。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在202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监督,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全部的董事会会议以及部分高管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行业趋势、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报告,通过调取工作底稿,内外部沟通等方式,查验董事及高管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的情况,实施公司经营计划的情况。同时,对于所编制的年度决算方案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监事予以了重点考察。
公司监事要求董事及高管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上市公司事务处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审慎判断所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并表达明确意见。同时,公司监事考察董事及高管是否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经营、财务报告和有关公司的传闻,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以及公司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影响,深入考察内部机构的运转效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审慎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维系了公司的高效经营,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日常财务体系的运转、重大财务决策和执行以及重点业务板块的账务处理,同时,加强对聘用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考察财务部的内部职能分工,分阶段分层级地抽调财务日常工作的资料,不仅关注于账务处理是否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档案是否妥善保存,同时对于财务管理报表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及建议,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监事会对投资方案、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决策进行严格考察,监督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及资金安排,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利润分配与公司的发展阶段是否匹配,是否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敦促进一步完善财务决策执行的工作机制。
对于公司重点业务板块,公司监事着力予以监督,包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公司的业务特征,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监事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进行监督,关注聘用条款的公允性,通过审核审计机构资本市场执业信息以及综合评价,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进行考察。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未发现董事及高管在财务决策及执行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架构,并对相关岗位和各项业务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同时,基于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及工作规则,监事会对内控监督的重点为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制度的修订,并提出了改进建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运作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及风险控制进行监督。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内控部门编制的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监事会对风险控制的监督重点包括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风险识别、评估、计量、检测及控制情况;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解决机制和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有效地确保了公司的合规平稳运营,对经营风险进行了有效管控。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为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选择优质的实体经济企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公司拟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监事会与管理层认真讨论分析投资方案,包括投资项目的前景、资金的投入进度、产业基金的管理架构及收益分配,特别是交易存在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监事会积极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同时,公司监事特别注意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
(五)公司监事会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并严格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认真审核定期报告的实质内容及审议程序,特别注意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的表述是否客观地展现了公司的经营成果,是否存在歧义、误导性陈述。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公司监事关注公司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情况,监事会除确保监事会公告真实、准确、完整之外,还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监督保障信息披露部门及时知悉并披露公司组织与运作的重大信息、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或较大影响的信息。同时,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及披露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2022年,为提高监督监管业务水平,公司监事主动学习证监会、深交所等机构发布的法律法规,深入了解监管理念,把握监管导向,不断提升思想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监事广泛学习企业治理、财务管理,内审内控等专业知识,同时,关注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案例,引以为鉴,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平稳发展。
(七)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二)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
(三)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风险控制的情况;
(五)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六)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